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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欢迎的农产品奖

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会展引领功能与作用,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开展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评选活动。根据农博会组委会总体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评选,面向参会展销的农、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通过线上投票、专家确认,评选出农博会最受欢迎农产品。通过评选,向社会推介一批市民喜爱的优质农、林产品及加工品。

第三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正、绿色发展、质量至上”的原则,采取“线上投票、专家确认、审查批准、展会发布”的机制。

第二章   评选机构

第四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评选,主要依据线上投票,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专家组负责确认推荐工作。

第三章   评选范围及奖励名额

第五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参评产品,只限于参加农博会展销的农、林产品及其加工品。分为八大类,即粮食类、油料类、果品类、茶叶类、蔬菜类、畜禽加工食品类、水产加工食品类、其他加工品类。

第六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参展产品参评。本届农博会评选最受欢迎农产品名额最终由组委会确定。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参加评选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申评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事故;

(三)申报企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第八条  参加评选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产品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农博会的展销产品;

(二)产品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注明产品名称、产地、质量等级、生产执行标准、保质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加工产品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列入市场准入目录且通过市场准入的;

(四)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级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传统产品除外),质量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章   申报材料、送评实物及费用

第九条  申报参评最受欢迎农产品奖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产品最受欢迎农产品申报表2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生产许可证书及市场准入证书资料复印件1份;

(四)质量认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五)组织生产执行标准复印件1份;

(六)2021年1月至8月全指标检测报告(国家授权的质检机构)1份;

(七)近两年销售额报表复印件1份;

第十条  申评最受欢迎农产品奖需提交实物(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报名方式:将参评产品资料及产品照片发至指定邮箱。送样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4日,数量:包装产品2件;地点: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评选分为线上投票和专家确两个程序,综合结果,评选出获奖的推荐产品。

第一步 线上投票

(一)申报参评企业填写《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申报表,报名成功后由评奖组形成投票链接,然后由企业自行转发朋友圈或网址链接自行拉票,市民也可将投票页面转发至朋友圈,为自己喜爱的产品拉票。评选活动中严禁刷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参评产品资格。

(二)投票方式

通过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官方平台进入投票页面,每次选择1个候选对象,每人每天限投三票。

第二步 专家确认

线上投票完成后,选出的产品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专家确认,最后得出最受欢迎农产品。

第十三条 审查公示   线上投票、专家确认后最受欢迎农产品报农博会组委会审批,公示;

第十四条 表彰颁奖   经农博会组委会审批公示的获最受欢迎农产品奖在农博会闭幕式上表彰、颁奖。

第七章   评选时间、地点及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报名时间:9月28日至10月7日;线上投票时间:10月11日9点至18日18:00;专家确认时间为农博会开展前5个工作日。地点: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

第十六条  获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产品,农博会组委会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农博会组委会发布表彰决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最受欢迎农产品奖”的评选工作。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农博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苏  榕  电话:13055198112,16681540583;邮箱:1104091991@qq.com


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开展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pdf

申报表.docx



最受欢迎农产品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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